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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准备有法律约束力的收购意向书,有哪些特别关注点(附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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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在股权并购交易的前期磋商过程中,买方与卖方通常会先签署一份无法律约束力的收购意向书或类似文件(当然,排他期、保密、争议解决等法律条款的效力一般会作例外约定)。但是,如果卖方要求与买方先签署一份具有完全法律约束力的收购意向书呢?买方在准备这份文件时有哪些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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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约束力的文件中,卖方可能会要求对交易估值进行锁定。然而,在获取信息极为有限的情况下,买方对标的公司进行合理估值并不现实,而卖方提供的估值标准亦可能是虚高的。
为此,笔者认为,买方应争取在收购意向书或框架协议中尽可能约定某个估值范围而非单一估值金额;同时,建议明确该等估值范围系基于至少如下三方面的前提:
一是,卖方于签署日之前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均为真实、完整、准确且不具有误导性。
二是,标的公司以及卖方披露的其他关联公司(如有)系从事相关业务的所有实体公司,且意向书中约定的估值范围考虑了该等所有实体公司的相关价值或数据(例如产能、利润等)。
三是,卖方承诺在签署日后特定期限内其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目标公司相竞争的业务,相关竞争公司的股权或资产、业务、客户及其他相关的资源等将按买方认可的方式和期限转移至目标公司名下或买方指定主体名下。
此外,买方还可以考虑在意向书中明确,估值范围并非不能变更,而是还需受限于尽职调查结果、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易基准日的股权估值报告(如有)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定价机制等最终确定。当然,对于卖方而言,其可能会比较坚持要求对估值金额或范围进行锁定,不同意进行任何调整。